東聖吉16號事件可能是南海仲裁案的黑馬 

上月25日我琉球漁船東聖吉16號,在日本沖之鳥礁東南一百六十餘海浬處,遭日本海上防衛隊以進入日本經濟海域作業為名扣押,在家屬繳交保證金之後,人船均被釋放。此一事件引發我政府及漁民極大的反彈。馬總統嚴詞抗議日本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非法主張兩百海浬經濟海域; 同時我漁民也群起向日本交流協會表達抗議。但日本仍然堅持其作為及主張合乎法理,並表達不能接受馬總統指責。 

沖之鳥礁為一珊瑚環礁,環礁面積約八平方公里,有兩部分露出水面,分別是東礁及北礁,合計面積不及十平方公尺,高潮時露出水面不及十公分,過去十餘年日本政府為防止露出水面部分被風化及海水侵蝕,在其周邊採取加固措施,並在其上設置了燈桿及氣象觀測設施。 

日本於2008年將四國島以南至沖之鳥礁之間海域共七個區塊向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申請劃界,但其在沖之鳥礁部分的主張,遭到來自韓國及大陸的反對。2012年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對接近沖之鳥礁的其他六個區塊做出建議,但對沖之鳥礁以北之區塊未予處理,但日本卻據此判定沖之鳥礁已獲聯合國大陸礁層界限委員會承認為島嶼。此一解讀即是日前東聖吉16號事件的根源。 

相較於目前南海仲裁案,日本對沖之鳥礁是為島嶼的主張,恐怕使得南海案的仲裁庭難以作出有利於菲律賓的裁決。 

菲律賓南海仲裁案訴狀中指稱大陸南沙群島中所控制的七個島礁中,三個是礁不是島(永曙,赤瓜,華陽),四個是水下地物不是礁(渚碧,南薰,東門,美濟)。 

菲律賓又在其補充訴狀中將我太平島列入,主張太平島亦非島嶼,不夠資格主張兩百海浬經濟海域。 民

今日在南海仲裁庭即將宣布其最終裁決之際,如參考日本對沖之鳥礁之主張,菲律賓終將敗訴,其三年來的努力將付諸流水,南海爭議又會回到原點,大陸仍將持續在南海進行執法巡航。 

儘管南海 U 型線可能被裁決為不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但是大陸所控之各島礁若能與沖之鳥礁一樣主張兩百海浬經濟海域,恐怕是菲律賓始料未及的,屆時美軍在南海的自由航行任務,恐怕也喪失法理依據。 

南海仲裁案自2013年菲律賓提交以來,日本一路相挺,此次東聖吉16號事件,日本可能在不自覺中幫了菲律賓一個倒忙。

註:本文為發表後小幅修改之定稿文, 原新聞稿請參見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501000342-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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